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8号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6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2022
| 索 引 号 | 10320-01-2022-00151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土壤生态环境处 | 发文日期 | 2022-07-11 |
| 名 称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8号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6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 ||
| 文 号 | 豫环函〔2022〕113号 | 有 效 性 | 生效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58号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6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石迎军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重金属污染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结构”及“关于对济源市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给予支持”的建议,我厅分别于当年对您进行了回复,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最新情况补充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立足职责定位,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十三五”期间,相继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了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制度,发布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济源市作为全国重金属重点区域,一直是生态环境部和我厅关注的重点。2019年以来,我省安排各类资金8989.27万元(占全省此类资金总量的27.24%),支持济源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资金安排涵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农用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等多个方面。在加大资金支持的同时,我们加强对济源的技术帮扶,2019年以来,多次赴济源调研,点对点开展帮扶,并邀请生态环境部及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进行现场指导,指导济源积极申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目前,济源已成功申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7个。
下一步,我们将在持续推进济源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基础上,指导济源筹划一批重金属减排等绿色化改造、历史遗留废渣整治、超标在产企业溯源(控源)和污染治理、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等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指导济源采取源头治理、风险管控等措施,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走深走实。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也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2年7月7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曹琼辉
联系电话:0371-66309109;15003834081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